每次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,心中总是在想,怎么还会有人因为要求别人让出右边的超车道而被别人骂?
高速公路上,常见的就两个路牌指示,其一,110km/j 限制的红色圆圈,和 "Ikut kiri kecuali memotong" 的黄色四方牌子。
而每次所争论的,到底都徘徊在这两个论点上。总是保持在右边车道的人就会认为,我已经跑得“法定限制”最高的速度,当然只有我超车,别人是不允许超我的车的,我当然可以保持在右边车道。而总是被前面龟速的车子挡着的人总是很无奈为何前面的车子没有“memotong”却还是一直霸占超车道。
很明显的,其实这不是一个标准的辩论问题,超车和驾驶在法定限速范围内根本是两当子事情,你可以不超车的同时超速,也可以超车的同时不超速,你可以超车的同时超速,也可以不超车的时候不超速,完全是没有关系的两件事情。
或许尚有很多的开车人士还不明白,但我相信大部分的开车人士都明白不管你的速度多快,只要在右边车道,你就有让路的给后面要超车的其它车辆。老实说这已经是我脑海里不容质疑与挑战的规则,却不明白为何其它人总是不舍得让出右边车道。
有些人甚至还说,警察会因为你超速而开出罚单,并不会因为我阻挡右边车道而开出罚单。这是多么不能接受与无奈的一句话。而他也收到了很多菊花式的问候,老实说我也想送一些。
你不超速,我不反对,你超速,我也不反对,但如果你阻碍了我使用超车道,我绝对会很不开心的。
*图片载自网络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